
每當農曆新年,商店通常也會在歲晚關門作息。店子的門外通常會貼上一張「恭賀新禧」的「告示」,以告知放假的長短和何時開市,是為香港農曆新年街上的特色之一。
從前印刷的海報不普遍,店子會找「寫大字」人為其寫上「告示」,「大字」都是字體端莊、氣定神閒,那些書法時而用上黑色的水墨,又或用上金色,也流行灑上金粉代替書法增添氣氛。除了找人寫,也有親自上陣,即席揮毫,或用毛筆墨水也有用上水筆,但字體少見往往難跟那寫慣「大字」的相比。當然,除銀行免費派發的印刷海報日漸普遍,商號也取其便利,草草在海報寫下「初四啟市」罷了。
每想到香港農曆新年好些街上仍然保留著這些特色,便令人擔心香港的近年的都市化、商場化要把本土的特色洗刷掉。試問在那些冷氣開放、年中無休的大型商場,有多少商店在歲晚作息?又有多少在門外貼上「大字」告示?香港的街道特色、節日特色是不是愈來愈少見?香港的大街小巷是不是正在給都市化、商場化所淹沒?為甚城規會總是立志破壞原有社區的運作,總是把利益輸送給大地產商而莽顧市民的感受?利東街絕對不是唯一的例子,中環的嘉咸街、卑利街、觀塘和衙前圍村在不遠的將來城規會和地產商的點心,眼見一個又一個具本土特色的地區要倒在推土機之下,難道香港真的要發展成 Fritz Lang 所描述的《大都會》?
我絕對是一個不合格的 Oasis 歌迷,手上只有《Definitely Maybe》、《(What's the Story) Morning Glory?》的唱片和一盒《Oasis live by the sea》的 VHS。自問對 Oasis 的熱愛,早在《(What's the Story) Morning Glory?》和一片 Noel 和 Liam 的對駡聲中冷卻了。多年來給自己一個借口就是,95 年 8 月那一場 Oasis 和 Blur 的世紀單曲大戰,我是站在 Blur 那一邊的 - 因為〈Country house〉實在好聽又新奇。所以《(What's the Story) Morning Glory?》之後的唱片我再沒有買、《Definitely Maybe》的十周年 DVD 也沒有、Oasis 兩度來港的演唱會我一而再地「錯」過了、 但是竟然連早前肥樹那個驚為天人的 
毫無疑問,音樂是很難寫的。音樂是抽象的頻率和共震,試問又怎能用文字(文本)來表達?所以寫音樂的人就要借用歌詞、音樂類型和相近似作品來激起「讀」者的聯想。但一個弔詭的問題是,如果用以上的方法寫音樂,對於一個“不懂歌詞(語文方面)、不懂其音樂類型、又不懂其相近似的作品的「讀」者,那些關於音樂的文字(文本),豈不是失去其原意和功能?這是不是『說不到音樂的本身』?